關于2017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發(fā)表時間:2017-04-07 16:02 關于2017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 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qū)市科技局(委)、省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獎的推薦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方式 1.單位推薦方式。各推薦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推薦本地區(qū)、本部門優(yōu)秀項目。推薦的項目應在申報項目單位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主要完成人及其主要工作、項目簡介、經濟社會效益、知識產權和論文等。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單位推薦仍實行限額,超指標推薦的不予受理。 各省轄市科技局(委)負責本地區(qū)(含駐地部省屬科研院所)的推薦工作;省有關部門負責本部門(含直屬單位)的推薦工作;部、省屬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廳歸口推薦;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由省衛(wèi)計委歸口推薦。 推薦指標:南京50項(含在寧部屬院所)、蘇州40項、無錫40項、常州40項、南通30項、揚州30項、鎮(zhèn)江30項、泰州30項、徐州20項、淮安20項、鹽城20項、連云港20項、宿遷20項、昆山5項、常熟5項、泰興3項、海安3項、沭陽2項;省教育廳110項、省衛(wèi)計委100項、省醫(yī)學會10項、中科院南京分院10項、省農科院10項、省總工會10項、省科協(xié)16項(其中6項為科普作品類)、省相關部門各3項。 2.專家推薦方式。四十周歲(1977年1月1日)以下青年人牽頭完成的基礎類項目,可由3位專家聯名推薦,其中1位應為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專家應推薦本人所從事的學科或專業(yè)領域的項目,且每年只能推薦1次。專家推薦的項目無指標限制。當推薦項目出現異議時,推薦專家有責任協(xié)助處理。進行項目公示時將同時公布推薦專家姓名。 二、推薦要求 1.推薦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應當是在我省轄區(qū)內從事科學技術活動取得的; 2.獲2016年度省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參加申報項目; 3.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參加一個項目; 4.涉密項目(或部分內容涉密)不能申報; 5.2016年起,省科學技術獎任何一次公示期間申請退出的項目,需間歇二年才能再次申報; 6.應用類項目的10個核心知識產權、基礎類項目的8篇代表性論文,必須是歷年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未使用過的。重復使用的,將作為形式審查不合格項目,取消本年度申報資格。 7.申報省科學技術獎的項目必須同步填寫《江蘇省科技成果登記表》,由各推薦單位匯總后(只需電子版)與獎勵推薦項目同時報送。 三、推薦材料及報送要求 1.推薦材料 (1)推薦函1份,內容包括推薦項目公示結果以及推薦項目匯總表。推薦函應加蓋推薦單位公章;專家推薦項目須是專家親筆簽名的推薦信原件。 (2)省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推薦項目的紙質推薦書2份(原件、復印件各1份)。 2.報送時間、地點 申報系統(tǒng)關網時間:2017年5月31日17:00(申報系統(tǒng)IP、賬號及密碼另行通知); 紙質推薦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17年6月2日止,逾期不受理。 報送地址:南京市龍蹯路175號,江蘇省生產力促進中心312室(科技項目管理處)。 四、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成果處: 張逍越,025—83213295 省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項目管理處: 孟明銳、孫 輝,025—85485922
附件:1.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申報說明 2.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書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2017年4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一、二、三等獎 申報說明
一、申報重點 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以增強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yè)化,促進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為核心,以推動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產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和社會發(fā)展創(chuàng)新為重點,鼓勵企業(yè)及產學研聯合申報。重點獎勵實現技術突破的原創(chuàng)性成果、帶動產業(yè)整體升級和高端攀升的應用性成果、基礎研究中被國內外同行所公認的科學發(fā)現以及顯著改善民生和促進社會發(fā)展的重要成果。 二、專業(yè)設置 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獎仍設9個專業(yè)組(見附件),請根據申報項目的專業(yè)內容準確選擇填寫。基礎類成果按應用前景選擇填寫。 三、申報條件 1.應用類科技成果 應是技術創(chuàng)新性突出,在實施技術發(fā)明、技術開發(fā)、社會公益、重大工程等項目中,取得關鍵技術或系統(tǒng)集成上的重要創(chuàng)新,而且是2年(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并且效益顯著、為江蘇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的。 應用類科技成果申報材料提供的10個核心知識產權,必須是歷年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未使用過的。重復使用的,將作為形式審查不合格項目,取消本年度申報資格。 2.基礎類科技成果 應是在科學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創(chuàng)性成果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應當公開發(fā)表2年(2015年1月1日)以上,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確的應用前景,對提高江蘇地區(qū)的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有重要意義的。 基礎類科技成果申報材料提供的8篇代表性論文論著,必須是歷年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中未使用過的。重復使用的,將作為形式審查不合格項目,取消本年度申報資格。 3.申報省科學技術獎工人創(chuàng)新項目的必須是生產一線工人。 四、填寫要求 申報材料由《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和附件組成,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锻扑]書》是省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主要依據,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突出項目的科學發(fā)現、技術發(fā)明或科技創(chuàng)新內容。《推薦書》需由各推薦單位按照分配的IP地址、賬號和密碼組織申報單位(人選)登錄省科學技術獎勵申報系統(tǒng)在線填寫、打印生成,字型不小于5號,與各種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訂,即為紙質版“原件”。電子版附件大小不超過4M,將各種附件原件掃描排版通過申報系統(tǒng)打印、豎裝,A4紙型,與《推薦書》合訂,即為紙質版“復印件”。一式2套(原件1套、復印件1套)。 應用類科技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該成果實際應用兩年(即關鍵技術在2015年1月1日前)以上的證明材料,如生產應用證明(必須有單位公章)、經濟效益證明(必須有單位財務專用章)、技術轉讓協(xié)議、專利許可證明等。反映關鍵技術的10個核心知識產權持有人應是申報項目的完成人。 基礎類科技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該成果內容的8篇代表性論文論著,以及8篇代表性論文論著主要他引論文引用頁等證明。8篇代表性論文論著必須全部是2015年1月1日前公開發(fā)表且主體工作為國內完成;如果是申報項目完成人在國外完成的,論文所署單位須有該完成人國內工作單位。8篇代表性論文的作者應為項目完成人,論文的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不在項目完成人之列的,須出具知情同意書;論文有共同通訊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且不在項目完成人之列的,也須出具知情同意書。 工人創(chuàng)新項目需提供被推薦人屬于生產一線工人的證明。 五、公示制度 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實行形式審查合格項目、專業(yè)組初評結果、擬獎勵項目三階段公示制度。形式審查合格項目公示時間15天,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完成人、完成單位、項目簡介、主要知識產權目錄、代表性論文論著目錄、推廣應用情況等;專業(yè)組初評結果公示15天,公示入圍項目名稱、完成人和完成單位;綜合評審結果公示7天,公示擬獎勵項目名稱、擬獎勵等級、項目完成人和完成單位。有異議的人員或者單位請在公示階段提出異議,接受實名舉報,過期不予受理。省科技廳機關紀委負責監(jiān)督評審全過程。
附: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專業(yè)組
附 2017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專業(yè)組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辦公室 2017年4月7日印發(fā) |